不知道這樣算快,還是緩慢?一直到了2010年,我才走到這一步。
但最後的答案,或許正是適得其所吧!
能夠讓自己成為一種祝福,一項禮物,送到別人面前,顯然難以速成。
能夠真的只是因為看到對方的需求,並不是為了滿足個人的任何一項意圖地付出,之前需要很多層次的蛻變。
但我總算,是走到這個層次了。
此後的速度,應該會加快了才是。
十六歲,一心想離家,過自己想過的日子時,對於未來,我從未有過任何明確的圖像或需求,甚至到了後來,是刻意地保持空白。但今後,似乎該讓自己有著具體的意象,以便遵循才是。
覺得自己真是何等幸福!
能夠簡單地,只是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想,從十六歲至今,基本上都是走在這條路上,並沒有偏離。
2010/Mar.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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