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母親由於自己未受過正規的學校教育,總過度把尊嚴的有無放置在識字與否,並有無限擴大到任何情境的傾向。最近,見證了一對彼此無法運用各自最擅長的母語互訴衷情的戀人,被迫使用憋腳的英文夾雜印尼文表情達意,還不時必須把望眼欲穿透過電子郵件傳遞的綿綿情意,各自央請身旁的狗頭軍師加以切磋琢磨,以確認自己並非錯用詞彙,也非錯解對方的心意,更加看清,即使受過了高等教育,在碰到異國戀情這樣的情境,終究得把尊嚴放一邊。
讀「最後十四堂星期二的課」這本書,印象深刻的一個橋段是,故事的主人翁,身體終於敗壞到,連擦屁股也需要他人代勞時,他是如何安然接受這樣的事實而不感到尊嚴盡失。
情書,原本傳遞的該是僅僅存在於戀人之間,最為私密,最無需與外人道的內在意念,在文字未曾出現前的人類,何曾需要透過書寫?當我們大量運用文字也萬般倚賴文字之後,同時也阻絕了表情達意的諸多可能。
我那不識字的母親,在與我父親南北相隔陷入熱戀時,也寫過情書的。依據我那其實也讀書無多,卻又能寫得一手好字的父親笑談,當初也是被那字跡娟秀的情書所矇騙,娶回家才知道原來妻子大字不識一個。但所謂「矇騙」與「被矇騙」的彼此都心知肚明,若不是基於那樣深深的自卑卻又止不住對情愛有深深的渴求,恐怕枕邊人最終也不會是對方。
因為有了共同的文字,在彼此錯以為可以溝通的基礎上,誤解與欺騙也因而產生。讓人代寫或代譯情書,或許未必使人感到尊嚴盡失,但陷入情愛,承認自己的確是愛了對方,還敢於向全世界宣告,這整個過程本身,有時卻會牽涉到尊嚴。
學生時代倡議女權,平日行事為人也不容人侵侮的好友,在和情人分手了許久,有天慘然對我說:你信不信?連跑到對方家,哭著央請他不要離開我,這種丟臉的事,我也都做了。
只是,在愛情裡,何謂尊嚴?
大學時代的學姊ZERO,離開學校後一直在拍記錄片。她出櫃後的作品,總以同志為題。特別記得她一部名為「私角落」的片子,特意選用法文,一個她與伴侶共同喜歡卻又不全然熟稔的語言作為貫穿全片的旁白。依稀記得敘述者約莫說過,就是要運用一種不那麼熟悉的外語,藉由不同文化底蘊的天然阻隔,反倒可以更加暢所欲言而不覺羞赧。
而我自己有過的一段戀情,情書裡前前後後湧出的盡是英文詩,怪的是對方並不特別熟稔英語。待戀情告終,這項能力也同時消軼。日後重讀手稿,自己才恍然,這些哪裡是情書、情詩了呢?不過是一篇篇的獨白,藉由一個對象流洩出來罷了。
2010/Sep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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