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 星期日

歪打正著的人生

這題目,想寫已經好幾年了,但在概念上,如果說得不夠準確,或許會被解讀成,我是宿命論者。但因為我說的,也只是有關自己截至目前為止對於個人經歷的自剖與解讀,並未指涉他者的人生,即使聽來不順耳,但總也不妨害他人吧!

*對於金錢的體悟

我從六歲第一天上小學,拿到媽媽給的第一筆零用錢,便開始儲存自己念大學的基金。當年有限的認知,讓我以為窮人不會有能力讓子女念大學,為確保自己將來可以念書,決定自己存錢比較保險。

經過九年的積存,這筆錢累積到了一萬五千元(民國77年,政大註冊的學費,還不到一萬元台幣)。意外失去這筆畢生財產,原以為應當很痛苦,但是奇妙的是,我並不真的感到痛苦,原因之一是在成長的過程中,已逐漸知道,只要是讀書的事,家裡會支持到底,「破產」完全不會影響我進大學的計畫;原因之二,我突然發現不用再汲汲營營專注於累積錢財,再不必花一點錢就要斟酌上半天,我有前所未有的輕鬆感;最重要的感悟是,我發現,原來這筆錢最後若不該為我所擁有,哪怕我捏在手裡再久,終究還是會到該他的人手上去。那年我十六歲,高一。

這筆錢的積存到失去,是我人生第一個重要的「歪打正著」經驗,我原以為,為自己存大學基金是這個持續九年的行為的目標,但實際上,這筆錢的失去,以及我面對它的失去所產生的體悟,卻才是真正的重點。

*對於學習的體悟

我從十三歲就打定主意將來要透過到台北讀高中,合法地逃家,但還是繼續能得到父母的資助。原以為到台北讀高中就等於一隻腳跨進了大學,當我發現台北的高中生跟其它縣市的高中生並沒有什麼不同,還是以升學為導向,並且補習補得更兇,我的幻想完全破滅了,因為不甘心,想往校外發展,正巧由中山與建中校友組成的金穗合唱團到校演出並招生,讓我在那個尚未解除髮禁、也尚未解嚴的年代,透過參與一個藝文團體,滿足了到台北開闊自己的願望。

這個從高雄逃到台北,從離開原生家庭到獨自在外生活,從學校逃到校外社團的過程,誤以為到「台北讀高中=半個大學生」是歪打,「加入金穗合唱團認識許多跨校的高中生與大學生、研究生」是正著;越區就讀是歪打,從校內跨到校外學習是正著。

*碰上畢生志業:非營利組織領域

我很明白大學畢業後,就必須經濟獨立,畢業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就找到第一份工作,我萬分珍惜與感念,全力以赴地在工作上學習與成長。之所以對這份工作感念,是因為碰巧我在大四畢業前夕參與了台北愛樂合唱團到中國巡迴演出,因為要提早一天返台參加畢業考,和一位同團也要早返的團員有過交談,知道她服務的組織有人力需求。我原本努力撰寫的多份自傳都石沉大海,想不到最不經心投遞、也就是合唱團員引介的這份工作反倒是錄用了我,當時我知道有一位出社會多年的寫手,也在爭取同一個工作機會,沒想到組織最後要我這個沒有社會經驗的菜鳥從頭調教起。

沒特殊專長、哲學系畢業的我,原只是想找個可以養活自己的工作,卻誤打誤撞進入了一個我完全想像不到的非營利組織王國。雖然在兩年八個月後,在旁人的種種不解之下,在工作的最顛峰階段離開了這個巨大的組織,但此後我就獻身非營利組織領域,並且在我37歲左右,確認自己真心想待在這個領域,且認為是自己的天命。

入行的這整個過程,就是歪打正著。原本應徵編輯,後來擔任的職缺卻是記者,讓我從一個宅女變成某種也算趴趴go的旅者;從一個本性喜好獨處,卻老是從事必須接觸許多人的工作。

*幾段感情的歪打正著

原本應該排名第一個正式交往的情人,在他退伍之前突然殺出一個閃電戀情程咬金,結果等他退伍時,我已經意外地在三個月內談完了第一段戀情,他莫名奇妙地變成了排行第二號。

為了跟第二號情人固定會面,當年每週從花蓮到台北選修文山社大的課程。結果這段感情只持續了兩年告終,我跟社區大學的關係卻從13年前綿延至今,看來還會不斷拓展下去。

第三號情人交往兩年多後,成為我的先生,婚後四個多月他離世,然而,若非經由這段短暫的婚姻的締結與結束,後續這將近十年來的種種奇妙經歷,包括另兩段戀情,皆不能展開。

第四號情人促使我決定在2004年首次前往印度參與國際志工,並讓我跟印尼這個國家產生較深的淵源,我們的跨國戀情終究無以為繼,但我的國際參與卻未曾停歇。

第五號戀人讓我經驗負心者的角色,我因而在多年後,能夠同理第一號、第四號戀人當年的某種心境,而對他們有真正的諒解。

*趕上國際志工、公益旅行潮流

我在2006年正式離開組織,此後不再只為單一組織工作。原本只是用來調劑工作壓力、另類休假的「國際志工」與「公益旅行」,卻因為恭逢台灣社會在流行,竟莫名其妙地從我的業餘興趣,變成我這幾年主要的關注並為人所知的主題之一。

差不多,從2004年起的每一趟國外的旅行,都充滿了歪打正著的種種趣味與契機,再另文細談其中玄機與體悟。

*寫作者

自我1995年離開第一份以文字為主要內容的工作,便私心自許,往後只願將寫作當作私房興趣,不再令其成為工作的項目。

但似乎,就像我在1992年從未預期自己臨時被找去當槍手,短暫參與了一季愛樂合唱團的練習到中國的演出,誤打誤撞和第一份工作接上線,因而成為文字工作者,時隔二十載,在2012年,似乎文字工作又要成為我的日常重心。

兩者的差別在於,二十年前,我對發生在他人身上與記錄他人的故事深感興趣,如今,我則有足夠的、關於自己或從自己延展出去的故事,可供書寫。

1 則留言: